三、主要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 坚持工业强县方针,实现自主创新,切实做好工业标准化工作。
1. 督促、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监管和技术规范,把质量控制和标准化工作贯穿于企业生产、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
2. 积极鼓励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定工作。2007年完成“冰葡萄酒”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将桓仁瑞源木塑制品有限公司的“木塑复合材料”企业产品标准申报为国家、行业或辽宁省地方标准。今后,凡是具有技术优势、地理优势等我县生产的产品,各有关单位都要积极主动工作,争取把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靠标准抢占行业的制高点,进而掌握市场的主导权,全面提升我县工业企业的竟争力。力争到2010年我县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7项。
3. 大力推进采标工作,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发展。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工作,争取采标率逐年提升。到2010年,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率保持在50%以上,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采标准率达到30%以上。对外贸易发展显著。
4. 从不同产业中选择20户企业,作为推动全县标准化工作的样板,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实现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同国际接轨。到2010年争创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个,引导推动全县标准化工作。
5. 争取有1-2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落户桓仁,并在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有关活动上有所突破。
6. 加大申报名牌产品工作力度。以企业为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建立完善争创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的名牌工作良性推进机制,逐步壮大我县名牌群体,充分发挥名牌产品辐射力强、影响力大的作用,拉动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07年至2008年争取中国名牌1个,实现我县中国名牌产品零的突破,创辽宁省名牌产品3-5个,本溪市名牌产品6-8个,到2010年,争取实现中国名牌产品3-4个,辽宁省名牌产品10-12个,本溪市名牌产品不少于20个。
(二) 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 以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为载体,通过实施标准化,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07年以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标准体系;2008年,以县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行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到2009年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