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紫府办发〔2008〕1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市驻紫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奥运会期间各项工作的部署,确保我县社会稳定,现就加强奥运会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奥运会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
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也是我国对国际社会的郑重承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需要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好奥运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事关国家声誉和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奥运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持繁荣稳定的社会秩序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及影响,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应有贡献。
二、扎实抓好应急防范,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一)认真做好奥运会期间我县自然灾害类应急管理工作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有:洪涝干旱、冰雹、雷击、强降温、有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奥运会期间,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妥善应对雪凝灾害、特大洪灾、入夏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监控人员、应急队伍,认真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特别是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要加强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的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认真做好奥运会期间我县事故灾难类应急管理工作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主要有: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矿山事故等)、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事故等)、环境污染事故、大面积停电事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等。避免事故灾难类事件发生的关键是控制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本系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格执行安全许可证制度,真正做到监管检查有力、责任主体明确、安全措施到位。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大对煤矿、交通运输、消防、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病险水库、电站大坝、河道等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点的排查和治理,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对剧毒和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民爆行业经销、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的严密监管,要重点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民爆物品流向管理;交通、交警、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工作,并结合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对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超限的整治,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大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对生产企业、商场、市场、宾馆、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对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