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113号)
峨岭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
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检验人防音响警报设施性能,让人民群众了解、熟悉人防音响警报信号,强化全民人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按照铜仁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区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铜地防通〔2011〕12号)要求,决定于9月18日在我县城区进行一次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时间:2011年9月18日10:00-10:11分。
二、成立县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指挥部,负责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和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指 挥 长:王继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刘 林(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成 员:张 杰(县政府办副主任)
遥 远(县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叶向能(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太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滕建国(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卓(县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