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浙农产发〔2004〕19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宁波市农办:
现将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意见
为了全面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设施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就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科技水平稳步提高,特色农业长足发展,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日益增强,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是,面对城市农业、加工农业、出口农业的迅速崛起,生产水平不高、综合生产能力不足、产品优势不强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农业持续发展的障碍。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特色优势农业,扩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对于缓解农业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现阶段发展效益农业的现实选择,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积极举措。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科技为支撑,业主投入为主体,通过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传统农业的改造和升级;通过政府引导、工商业主与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促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通过加快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的整体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建设目标。结合《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重点在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畜牧示范小区等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采用分步实施的办法,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省建成蔬菜、茶叶、柑桔、特色小水果、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畜禽养殖等设施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园区200个。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为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备、产业优势突出、生态环境优良、科技应用领先、服务体系健全、服务方式高效的现代农业平台,使之成为效益农业的集聚区、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区、现代农业的先行区。努力使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为集科研教育培训、科技人才创业、高新技术示范、种子种苗选繁、农业休闲观光、城市农产品供应配送等单项或多项功能于一体的龙头型现代农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