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
(浙农专发〔2005〕17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春耕生产即将在全省展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现就春耕备耕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春耕备耕重要性的认识
一年之计在于春。各地要把抓好春耕备耕生产,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的实际行动,作为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抓好春耕生产,特别是抓好早稻面积的落实,有利于扩大粮食播种面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也是为全年农业生产开好头的关键所在。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春耕备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春耕备耕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中心工作来抓,作为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实际行动,及早部署,周密安排,集中精力,努力把春耕备耕工作抓实抓好。
二、深入基层,开展春耕备耕情况调查
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春耕备耕情况和问题,重点是四个方面:一是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对中央、省及各地出台的扶持农业、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的知晓程度和反映;二是今年农民群众的农作物种植安排,特别是早稻种植面积,以及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准备情况;三是当前春花作物生长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哪些田间管理措施等;四是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之中,了解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以及对农业部门的要求。请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调查,填写附表,于3月3日前交各市汇总,并交厅检查组带回。
三、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
农资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春耕生产能否顺利进行。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积极开展绿剑打假保春耕活动,以查处生产、经营、使用违禁农药、化肥,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通过集中执法行动和经常执法相结合,把好农资市场的准入关,严禁假冒伪劣的农资进入市场,保证质量合格的农资供应农民,坚决杜绝各种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确保春耕备耕顺利进行。要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发布农资企业信用等级和农资质量状况信息。同时,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等媒介,广泛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