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农业产业与信息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农办〔2005〕29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为贯彻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05年农业产业与信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信息化新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05年农业产业与信息工作要点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5年农业产业与信息工作要点
2005年农业产业与信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优化服务,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地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信息化的新发展。
一、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1.研究制订“十一五”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围绕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的目标,按照“优一产、强二产、兴三产”的思路,结合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研究制订全省“十一五”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龙头,通过标准化生产、精深加工、品牌建设,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我省农业产业的发展水平。
2.实施强龙建设工程,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力。一是开展农业龙头企业50佳评选活动,即10佳订单农业示范企业、10佳科技创新示范企业、10佳品牌建设示范企业、10佳外建基地示范企业、10佳外拓市场示范企业。二是加强对省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监测,优胜劣汰,并开展第四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使全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达200家。三是开展省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鼓励企业家参加各类工商管理研究生班等,以提高素质。四是对农产品加工等用地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
3.加快构筑农业信用担保体系。按照“政府扶持、银行合作、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进一步促进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争取有1/3以上市、县(市、区)建立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坚持发展与防范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提高担保机构防范风险的能力和运作水平。
4.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策性农业保险新路子,建立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机制。在政府推动的前提下,逐步建立以商业保险机构为主体、合作互保为补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研究制定以“政府推动+商保自主经营”为主、“政府推动+互助合作”等形式并举的农业保险试点方案。每个市选择1个县(市、区)进行农业保险试点,选择保险品种对象和险种,发挥农业部门的专业优势,参与保险条款及费率的相关论证,支持行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以互助合作等形式积极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