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审计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情况调研的通知
(浙农办〔2005〕61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为进一步掌握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研内容
(一)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1.市、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置、工作经费的落实情况。
2.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情况。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持有审计资格证的情况。
3.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基本做法。县级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部门每年初是否都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年度工作计划,三年一轮审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村主要负责人届内或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等。
4.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审计的单位数和金额数,审出违纪违法的金额,退赔的金额等。
5.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有关典型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6.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7.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有关建议和意见。
(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
1.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本情况。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的性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乡、村数,委托代理的村级集体资产数。
2.代理会计的基本情况。代理会计年龄、文化程度、工资、福利待遇等。
3.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推行后取得的效果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4.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意见和措施。
二、 调研方法和时间安排
通过全面统计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方面通过发放调查表、调查提纲,对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另一方面,由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组织调查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好、中、差地区进行典型调查。
调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5-6 月):组织准备开展调研,制定调查表,落实调研组成员,下发调研通知。
2.实施阶段(7-9月):组织调研组到有关市、县进行调查研究。各市、县组织做好调查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