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粮食直补政策落实情况核查和政策调研工作的通知
(浙农计发〔2005〕56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扶持粮食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省政府今年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全省粮食生产的稳定与发展。为落实好今年的政策,进一步研究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切实当好参谋,决定在全省开展粮食直补政策落实情况核查和政策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和要求
(一)粮油大户、良种补贴户和面积核查。按照农财两厅《关于2005年对粮油种植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05〕31号)要求,对已上报的20亩以上的粮油种植大户、粮食合作社和杂交稻制种农户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报粮油种植大户和面积;申请良种补贴品种和面积是否符合省分区域确定的优质水稻品种面积;粮食合作社是否经工商登记、组织管理是否规范,入社社员是否属实,是否存在与大户粮油种植补贴重复申报等。
(二)农机补贴购机户和购机情况核查。按照农财两厅《关于2005年对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05〕23号)要求,对已经上报农机补贴购机户和购机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购机户是否符合购机条件,同一人是否购买多台,同一机型去年是否享受过补贴,所购机型是否符合购机目录,以及购机发票是否真实有效等。
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搞好各地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于10月底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厅。我厅将在近期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粮食扶持政策调研内容和要求
(一)调研内容:
1.就今年省及各地出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进行系统全面的效应评价;
2.落实各级各项扶持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对明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意见建议。
(二)要求:请各县(市、区)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开展调研,认真填写“2005年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情况调查表”(附件),于11月4日前将调研报告和调查表报送我厅和各市农业局。请各市农业局做好催报和汇总工作,并于11月7日前将本市调研报告和汇总表报送我厅。
联系人:厅农作局季国成(电话:0571-86757879,电子邮件:nytnzj@zj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