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写信
(1)点击写信,在“收件人”处点击“选择收件人”,页面跳出用户选择对话框,选择要发送的对象,点击单位前的文件夹图标,展开各单位的人员,选择具体要发送的人,点击“添加”,此人就出现在右边的方框内,同一单位的人可多次选中“添加”,如同时还要再发送给其他单位的人,点击此人单位前的文件夹,选中此人,点击“添加”。如果直接选择单位文件夹意为发送给此单位的所有人,如果选错了人,在右边框中选中选错的人,点击删除,直到选择完发送人后(没有特殊授权的普通用户,一次发信限于5封以内),按“确定”。选中的人会出现在收件人方框内。
选择收件人的第二种方法,在不知对方是什么地区,只知向某一类的人员发信,可以通过搜索。点击“选择收件人”后,在用户选择-网页对话框中,在“按地区浏览”项中选择搜索的地区范围,如在浙江省范围就点击“浙江省”,再选“按类别搜索”,在“类别”处,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具体的类别,点击不同的类别会出现不同的具体子项,在相应的子项中选择你要搜索的具体项目,点击“开始搜索”进行搜索,根据搜索的结果,选中具体的联系人,添加到右边的方框,选完所有人后,按“确定”。选中的人会出现在收件人方框内。
(2)在主题栏中写上要发送的题目,也可通过点击《“农民信箱”写信常用语》,复制合适的句子,粘贴到主题栏。在下面的大方框内,写上具体内容,也可点击《“农民信箱”写信常用语》,复制合适的句子,进行粘贴。(复制按ctrl+c,粘贴按ctrl+v)
(3)发送方式有三,一是在完成上述步骤后,直接按“马上发送”;二是如果此信要同时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在“是否同时发送手机”前打勾;三是此信只发送到手机上,在“只发送短信”前打勾。
注:发送手机短信内容即为标题栏内容,标题栏字数最好在50个汉字以内,超过按2条发,信件正文不能作为手机短信发送。
(4)点击“马上发送”或“发送并保存”,进行发送。点击“马上发送”信件不会在“已发信”中保留 ,点击 “发送并保存”,信件会在“已发信”中保留。
2、看信
在“个人信件”功能区,点击“看信”按钮,系统会显示当前用户的所有信件。点击你要看的信件主题,即可打开该信件,看阅具体内容,也可对信件进行回复、转发、另存、打印等操作,对不需要的信件可以点击“删除”按钮,予以删除。
二、 “公共信息”功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