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实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
6.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复议。根据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符合听证要求的,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依法、有序地开展听证工作。强化行政层级监督职能,依法受理农业行政复议申请,认真审理、公正处理,积极做好农业行政复议工作,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7.加强农业法制信息的报送和交流,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业法制信息联络员制度,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发布动态,定期交流经验。
八、倡导诚信经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1.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着重开展以建立农资现代经营网、农资市场监管网、农资信用信息网、农资生产经营诚信制、农资企业信用评价制、农民利益受损补偿制为主要内容的“三网三制”建设。进一步充实农资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内容,使80%以上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信用管理的范围。倡导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引导农资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经营。建立农资信用评价制度,制定农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公布一批农业资诚信企业,逐步实施信用管理。
2.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在抓好农业部试点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措施,引导农资企业开展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等模式,积极探索新的农资营销机制,构建农资现代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占有率。
3.发挥“浙江农业执法网”的作用。重点要建立法律法规库,及时公布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厅有关文件;完善农资信息库,及时公布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产品登记和许可情况;开通农资监管咨询库,及时公布市场经营主体清理情况、企业诚信评价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及时发布农业执法工作动态;开通网上案例分析等内容。成为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工作交流、案件报告、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工作指导的平台。
4.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进一步畅通“96323”农业违法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投诉举报的管理,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维护好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