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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6年农业政策法制与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1.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等新颁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2.组织送法下乡活动。结合春耕备耕等重要农事季节,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发放、张贴宣传资料,提供法律现场咨询,组织“农业法律进村入户”等活动,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3.组织第二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上下互动,集中宣传,形成农业系统农资打假的品牌。

  4.结合“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加强对农业法律法规、农资识假辨假和使用常识的宣传,深入报道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农资监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5.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及相对人的法制宣传培训,并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完善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增强行政执法效能

  1.继续做好省四厅局文件的贯彻落实。按照《关于进一步理顺体制,规范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公务员法》实施,深化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农业执法机构全部列入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执法人员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目标。按照“五有”要求,继续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到今年年底,全省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达到50个以上。

  2.做好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单位的指导和验收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要求,对富阳市、永康市、安吉县、鄞州区等4个试点单位做好指导和督促,确保试点方案如期完成,达到预期目标,在第三季度对试点进行检查验收。

  3.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制定具体可行的培训计划,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执法技巧等方面培训,实现培训制度化、经常化。下半年,省厅举办一期由全省农业法制、执法骨干参加的农业执法案例分析研讨会。

  六、抓好源头整治,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

  按照“加大力度、下移重心、突出源头”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组织二次全省性集中执法行动,一是春季执法行动,主要以规范种子、农药、肥料市场为主;二是秋季行动,以规范兽药、饲料和种畜禽市场,以及初级农产品安全为主要内容。各地根据实际,适当开展一些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三突出一巩固”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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