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2005年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五是巩固了农业执法地位。根据省四厅局联合出台的浙农专发〔2004〕139号文件精神,各市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努力做好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定性、定编、人员过渡以及经费保障工作。目前,全省有15个执法机构、185人列入公务员、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占全省执法人员1332名的13.9%。许多地方从2005年开始,将农业执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11个市本级农业部门全年执法经费共305万元,台州全市共落实执法经费516万元。各市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冬季”、“节日绿剑打假保安全”、“卫生杀虫剂市场检查”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据统计,2005年11个市本级农业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28起,罚没款达127万元。
  六是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根据“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各市积极组织送法下乡活动,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和管理相对人法制宣传培训,重点做好国家和省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全面完成“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湖州市农业局积极建立健全农业普法宣传网络,利用湖州移动公司与本局联建的“农时通”信息平台,发送农业法律法规短信,建立一个市、县区、乡镇和村的农业法制宣传体系,做到乡镇有宣讲员,村有宣传员,实行农业法制宣传的网络化和体系化。宁波、台州、丽水等多数农业部门,能够全面收集、整理五年来普法工作的台帐资料,并汇编成册,受到当地政府检查验收组好评。
  2005年各市农业部门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上成效明显,但离依法行政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还需继续完善,执法行为有待规范,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几点要求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面深化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提升农业部门的执法形象和社会威望。当前,需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纲要》的实施力度。要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做好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重点抓好重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制度、重大农业预警应急机制等各项制度的建设。
  (二)继续深化行政许可法实施。在行政许可法“四项清理”的基础上,各地对本单位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解决目前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不统一、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界定不明确等问题,达到“统一项目、统一名称;相同系统,相同事项”的清理目的,确保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实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