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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蔬菜瓜果产业协会关于开展“浙江名菇”评选活动的通知


  4.产品知名度(10分):全国或省农博会获奖证书、省部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产品各级媒体宣传等。

  5.产业化程度(10分):专业组织、管理机构、龙头企业、专卖店、批发市场、企业联基地、产品加工率等。

  6.包装(5分)。

  7.产品抽样检测结果(10分)。

  8.消费者认可度(10分):根据农村信息报、农民信箱用户和浙江农业信息网投票结果综合计分。

  五、评选程序

  承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经初评、复评、定评评出10个产品并授予“浙江名菇”称号。

  1.初评:评委会根据各地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样品,依据本办法第四部分评选项目前6项进行初评(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定),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初定前15个参评产品进入复评,初评分不带入复评。

  2.复评:评委会组织申报单位进行陈述、答辩,结合抽样检测和农村信息报、农民信箱和浙江农业信息网上投票结果,对通过初评的15个参评产品进行复评。

  3.定评:根据复评结果由主办单位确定十大“浙江名菇”,并由省农业厅和省蔬菜瓜果产业协会发文公布。

  六、授奖:由浙江省农业厅和省蔬菜瓜果产业协会颁发奖牌,授予定评的10个参评产品“浙江名菇”称号。

  七、奖牌使用范围及有效期

  凡获“浙江名菇”称号的,可将该称号用于参评产品的宣传和包装印刷。有效期3年。

  八、活动宣传

  “浙江名菇”评选的有关宣传活动由主办单位统一组织,对外发布。在农村信息报、浙江农业信息网开展“浙江名菇”评选活动专栏,介绍参评品牌,并设立投票台,供读者参与。终评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在《农村信息报》上对获选“浙江名菇”进行专题宣传(包括产品、品牌及成功经验与做法),达到广泛宣传我省食用菌产业,让消费者了解、关注、放心购买品牌食用菌之目的。

  九、参评费用

  1.本次活动对参加初评的单位不收任何费用。

  2.凡入围“浙江名菇”复评的单位,每一个产品须预付3万元参评资助费(含抽样检测、评审费、宣传广告费及制牌费等)。参评费应在初评结果揭晓7天内打入浙江省蔬菜瓜果产业协会账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复评资格。对未评上“浙江名菇”称号的单位,由协会如数退还参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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