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农业信息资源集成》栏目维护工作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杭州市农办:
为丰富农民信箱内容,方便信箱用户获取农业信息资源,根据省领导意见,决定在农民信箱中新增《农业信息资源集成》栏目。现将栏目维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栏目定位和维护内容
《农业信息资源集成》是将农业技术、市场信息、农业企业相关的网站、网页信息资源,按照行政区域、产业门类进行分类收集、筛选、整理,形成一个农业技术、市场信息、农业企业的网站、网页导航数据库和全省农技人员查询的数据库,供广大农民信箱用户查阅、咨询。
维护内容是按照行政区域、产业分类,收集录入专门反映农业技术、市场信息、农业企业内容的网站地址,以及包含反映农业技术、市场信息、农业企业内容栏目和版块的网页地址。
二、具体分工与人员安排
1、按地区分工
各市负责市本级和相关部委、省(市、区)按产业分类的相关网站、网页地址维护管理。
各县(市、区)负责县(市、区)本级及所属乡镇相关网站、网页的地址维护管理。
各市负责的相关部委、省(市、区)分工如下:
杭州市负责广东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宁波市负责河北省、山西省;
温州市负责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
嘉兴市负责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
湖州市负责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
绍兴市负责江西省、山东省、北京市;
金华市负责河南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
衢州市负责重庆市、四川省、海南省;
舟山市负责国家部委、贵州省;
台州市负责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
丽水市负责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福建省。
2、按产业分工
杭州市负责花卉、苗木、山核桃、笋产品;
宁波市负责梨、桃、农资;
温州市负责粮油糖;
嘉兴市负责蔬菜及制品、农机及加工机械;
湖州市负责淡水产品及加工品、木竹材加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