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指导检查。农业和爱卫会要落实有效措施和应急机制, 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使用杀鼠剂,防止事故发生。要加强督促检查,抓好查漏补缺,建立考核机制,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整体灭鼠效果。
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将情况报送省植保总站和省爱卫会办公室。
附件:1. 2006年全省春季农村统一灭鼠示范实施方案
2. 春季农村统一灭鼠示范县和重点县名单
3. 春季农村统一灭鼠示范任务分配表
二〇〇六年三月九日
附件1:
2006年全省春季农村统一灭鼠示范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实施范围:选择诸暨等16个市(县、区)为全国和省统一灭鼠示范县(市);确定建德等33个市(县、区)为全省春季农村统一灭鼠重点县(市)(名单见附件2)。各示范区和重点县(市、区)总计统一灭鼠示范面积1100万亩,农户和居民住宅区灭鼠500万户。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面积指标:全国和省统一灭鼠示范县(市、区)农户居住区和农田灭鼠覆盖面在95%以上;统一灭鼠重点县(市、区)农户和农田灭鼠在90%以上。各示范区和重点县统一灭鼠的农田面积和农户数见附件3。
2.技术指标:全国和省统一灭鼠示范县(市、区)农田鼠密度控制在2%以下,防治效果达90%以上;统一灭鼠重点县(市、区)农田鼠密度控制在3%以下,农户居住区在2%以下,防治效果在85%以上。
3、经济和社会指标:鼠口夺粮2.5亿公斤,对牧、副、渔各业危害及鼠传染疾病明显下降。
二、主要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建立组织,落实职责。各统一灭鼠示范区和重点县(市、区)应建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要落实灭鼠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明确责、权、利,确保统一灭鼠示范顺利实施。
2.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农业与爱卫会、卫生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城乡一起灭鼠的局面。
3.广泛宣传,开展技术培训。由省植保总站负责全省农村统一灭鼠示范技术指导工作,组织示范区和重点县植保人员的鼠情监测和灭鼠技术培训。各地结合春耕备耕,开展病虫防治和灭鼠技术培训,通过召开灭鼠现场会、农民田间学校、印发技术资料、电视、广播、报刊宣传等多种形式,结合毒鼠强专项整治一户一承诺制,广泛宣传,做到灭鼠技术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