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意见
(浙农专发〔2006〕56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杭州市农办: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产品进市场步伐,推动农产品流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水平和效率,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连锁经营,是指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产品流通主体实行集中采购、网络化销售、规范化经营、品牌化运作,从而实现规模效益的一种现代流通模式,具有降低流通成本,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等特点。连锁经营作为当今世界商品流通和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经营方式,目前在我国已得到积极推广,并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连锁经营在部分地方已经起步,并取得一定进展,但连锁经营企业少、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低,总体发展水平还很低。
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有利于调整和改变现阶段我省低效率的农产品流通方式,更合理、更有效地配置生产资源,延长产业链,深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有利于促进规模化和品牌化经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促进贸工农一体化,壮大市场主体,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实现生产和市场的有效对接,减少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提高流通效率。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农产品推广机构,大力引导和扶持农产品连锁经营的发展,加大对农产品连锁经营工作的领导力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农产品连锁经营的健康发展。
二、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转变农产品市场流通机制为核心,在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以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统一服务等“五个统一”为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基本内涵,根据各种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特点,合理规划和布局,循序渐进,逐步推进我省农产品流通产业的升级,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原则。一是坚持适度发展原则。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因势利导地引导农产品连锁经营的发展,杜绝盲目跟风现象,适当加强宏观调控,把握农产品连锁经营发展的宏观方向。二是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农产品实行连锁经营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客观条件,要综合考虑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特点、企业自身的规模和实力、农产品连锁经营的环境、农产品市场需求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稳步推进。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要根据实际需要, 因地制宜地合理发展,对客观条件成熟的地方,应该积极倡导,对条件未成熟的地方要权衡利弊,慎重决策,切忌一哄而上,不讲实际地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