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农人发〔2006〕6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五一”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五一”期间,是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时段。各地农业部门、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农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坚持以防为主,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和漏洞,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对“五一”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提早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台帐登记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薄弱环节要及时采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决不留死角和隐患。节前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机道路交通、畜禽屠宰场、农产品市场、农资经营网点第一线,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制售剧毒鼠药,违规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严肃查禁农用拖拉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人货混载和违章载客等行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等各项措施,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要加强内部防盗、防火管理,切实做好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害部位要配备“铁门”、“铁窗”、“铁柜”,有条件的要安装“报警器”。重要物品、仪器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妥善保管机密材料、文件,严防泄密或盗窃。加强所属宾馆、招待所、集体宿舍、市场等人员聚散地的安全监管,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多种形式,精心安排,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及农业安全生产知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进一步做好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深入推进“农机质量安全年”和“农机安全村”建设,广泛开展培训,提高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驾驶技能,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