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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六)着力于提高管理相对人的依法经营观念,确保诚信守法经营。注重把广泛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把事前教育与事后惩处相结合,加强对农业行政管理相对人普法宣传,使之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引导其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同时,保护好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七)着力于提高农民的法制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有机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步骤和方法

  (一) “五五”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2006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培训普法业务骨干,确定专人负责“五五”普法事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2007-2009年,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010年,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普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手段,切实提高普法效率,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和全社会的农业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农深入展开。围绕农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以依法治理带动普法的深入,使普法与依法治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实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结合执法人员上岗或农业部门领导、有关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分级开展培训活动;结合农技下乡开展集中送法下乡活动。同时,从广大农民需要出发,继续实施“法律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在服务农民中教育农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效果。针对不同的对象,宣传不同的内容,采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手段和方式,通过培训、资料图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喜闻乐见的方法,以便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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