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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通知

  申报单位需填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及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培训内容、组织实施、经费使用、保障措施等。由具体承担阳光工程管理的牵头部门与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主送省农业厅2份,省财政厅1份。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22日。

  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及阳光工程其他成员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下达培训任务。

  附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申报表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申报表

阳光工程

牵头单位

 

申报培训人数

 

通讯地址

 

邮  编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总人口

 

农业人口

 

农业劳动力

 

承担项目

培训机构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省阳光办

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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