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尽快组织报送全省“811”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典型材料的通知
(浙农便〔2006〕71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我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内容。为认真总结我省近两年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交流典型经验,加强先进治理模式的推广应用,根据省政府及省整治办要求,决定编印浙江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典型材料,作为省政府11月20日左右召开全省“811”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的典型交流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充分反映近两年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取得的成效,体现畜禽养殖排泄物和农业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突出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并建有较为完善的管理、维护机制的成功案例和先进事例。可从以下三个方面选择:
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现状及其采取的主要措施、成效、成功经验、存在问题等;
2.因地制宜所采取的各种典型治理模式(包括技术路线、治理成本、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及建立的管理维护制度等);
3.畜禽散养户集中区域治理(包括养猪专业村、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等)所采取的治理方式、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二、材料要求
每市至少推荐3篇典型材料,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方面不少于2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包括沼气工程、植保和土肥方面的典型等)不少于1篇。桐庐县以县政府名义准备规模化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农牧结合的典型进行大会发言。
典型材料要求精要简练,现状分析突出治理重要性和迫切性,典型及经验归纳确切充分,治理模式和成效总结有理有据,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为使汇编的典型丰富多彩、直观,各地在上报典型材料的同时,尽可能将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图片等一并收集整理。
三、时间要求
材料和政策文件、图片等由各市初审和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同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农民信箱发至畜牧处
(联系人:周斌,联系电话:0571-86757950)。
附件:典型材料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