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的通知
(浙农计发〔2006〕56号)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明确投资重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将2006年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从县域整体探索推广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及生态循环发展路子,全面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拓展农业功能,建立完善高效生态农业的产业体系和组织体系,实现“市场竞争力强、农民持续增收、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现代农业目标。
二、建设重点
一是建立特色支柱产业和相应的产业带(区)、产业化经营机制。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功能分区,加强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商品化、市场和效益潜力大、技术含量和组织化程度高、农业环境质量较优和凸现当地特色的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完善基地化、规模化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化经营机制。
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建设一批“猪-沼-作物(果)”和“三沼”综合利用等能源生态农业示范模式,建立不同作物的测土配方施肥、肥药减量增效、秸秆还田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植保综合防治示范区。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在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点(站)建设的同时,建立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主的检测网点。
四是创新推广高效生态农业配套技术。建立一批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点),以点带面,各有侧重地推广安全生态、优质高效、集成配套的生产加工技术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体现农业功能多样性的发展模式。
三、申报要求
一是根据中央、省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和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规划,从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布局和农业发展实际出发,根据上述建设重点,确定1个项目进行申报,单个项目省补助资金额度控制在30万元左右。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