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农业吉尼斯”创建活动的通知


  3.纪录所涉及的所有信息资料(如书籍、声像等)版权归“浙江农业吉尼斯”委员会所有。

  4.对于具有代表性的纪录,经纪录获得者同意,“浙江农业吉尼斯”委员会将向世界吉尼斯纪录推荐。

  七、有关申报组织工作

  “浙江农业吉尼斯”创建活动,是一项促进浙江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载体、新平台、新工作。各地要从检验现代农业发展成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认真做好“浙江农业吉尼斯”创建活动。按照统一协调、明确职责、各司其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职能部门、落实具体人员,规范有序地开展,并在1月底前将有关人员名单报“浙江农业吉尼斯”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757155)。

  根据“浙江农业吉尼斯”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上半年将对第一批纪录进行认定、公布,并举行新闻发布会。为此,要求各地在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纪录的申报工作。农口各系统要尽快在本系统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要对可能创造纪录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对具备创造纪录潜力的项目进行深入地挖掘和培养,为创建活动深入、持续地开展起好步、开好头。

二〇〇七年一月八日

  附件1:
  “浙江农业吉尼斯”认定(挑战)申请表

申请项目

名称:

地点:

时间:

内容:(包括申请目的、内容、理由,不超过2000字)

(个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

(单位填写)

名称: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当地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