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气象部门牵头,水利、水文、农业、林业、畜牧、国土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会商制度,科学研判灾害发生时间、强度、变化趋势以及影响区域等,分析重大灾害性、转折性天气危害,提出预防对策措施,实现重大灾害性天气会商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重大天气过程预警信息分区域发布机制,重大天气过程预警信息形成后,地、县气象部门提前15~30分钟传送给广电、各移动通信运营商。相应单位要高度负责,确定专人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必须第一时间无偿发布。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天气过程预警信息迟发、漏发、错发,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乡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县市要建立健全乡村气象灾害、山洪信息员队伍,确保村村都有气象信息员。要合理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及时将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预警信息传达到村组,切实提高乡村重大灾害性天气信息的预警能力。
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加强防雹体系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沿4条冰雹多发易发线路,以伽师、岳普湖、疏附、疏勒、麦盖提、巴楚为重点,加强固定防雹作业点建设,配合车载移动作业,适时消除或者减轻冰雹危害。加强人工增水作业建设。加强气象卫星接收分析系统和711型车载移动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加快人工增水作业指挥中心、山区人工增水作业点建设。争取在喀什市设立飞机增雪作业点,加大冬春山区作业力度,全面提升人工增水作业能力。 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地区每年预拨100万元人影作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主要用于购买火箭弹、人影作业经费和人员经费补助,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作业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长效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直接关系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最大限度地发挥防灾减灾作用。一要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明确气象、涉农单位特别是广电、各移动通信运营企业的职责,大力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要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长远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切实保障新一代天气雷达、气象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加强气象基础设施保护,确保其充分发挥作用。要认真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预警信息发布及各相关部门应急联动情况专项检查,做好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应用效果的评估工作。二要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要将气象事业发展中远期规划,纳入本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配合气象部门争取国家、自治区的项目资金支持,确保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要合理安排财政专项,加快固定防雹作业点建设,保障乡村气象信息员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准确、及时发布,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三要加强科普宣教。要把气象灾害科普工作纳入本县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和防范避险知识。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防灾减灾责任人和乡村气象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