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农村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浙农办〔2007〕40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为总结交流我省农村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经研究,决定于6月13日在绍兴县召开全省农村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分管局长(主任),各市及义乌市农业局(农办)经管处(站)长。邀请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6月12日下午到绍兴县富丽华大酒店(柯桥笛扬路1288号)报到,会期13日上午半天。
三、会议要求
1.相关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按附件要求落实典型,于5月31日前通过农民信箱发至厅经管处(郑水明),也可在附件内容外自荐。
2.各市农业局(农办)将所辖县参会人员姓名、性别、职务,于6月5日前通知农民信箱发至厅经管处(周顶成)。
联系人:郑水明,电话:86757722,传真:86757725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省农村审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初选典型
一、农村审计
余杭区:全面总结“五化”推进农村审计
苍南县:侧重村级债务审计做法
嘉善县:侧重规范农村审计程序
安吉县:侧重建立联审机制开展交叉审计
绍兴县:全面总结全县直审做法
义乌市:全面总结推行“三四一一”农村审计制度
江山市:侧重健全审计制度来提高审计质量
温岭市:全面总结农村审计做法
椒江区:侧重审计意见落实制度化
定海区:侧重规范农村审计程序
松阳县:侧重构建三级审计监督体系
二、农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