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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等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以提高种子种苗质量和集约化供种为目标,健全良种引进、培育和推广体系,加强具有种业特色、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且发展后劲足的优势种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区域性良种培育创新和生产开发平台,加快优势种业开发,提高我省优势农畜产品的良种覆盖率。重点支持区域性优势品种的骨干种子种苗项目,适当兼顾县(市、区)级优势农产品的种子种苗生产。

  四、建设内容和扶持环节

  1.区域性优势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以优势品种的推广应用为重点,突出引育繁种基地设施、检验仪器设备、农机具购置等生产性建设。项目申报范围为具有浙江特色优势、新培育和国内外引进的农作物种子种苗。

  2.畜禽良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标准化种畜禽舍,适量引进优良种畜禽,购置仪器设备等生产性设施建设。地方良种及品种资源场以开发促保护,重点支持开发势头良好及列入资源保护的畜禽品种,优先考虑对已有的种畜禽场畜舍改扩建、仪器设备购置等建设。申报范围必须是在全省和区域内具有优势的畜禽优良品种。对申报地方良种及品种资源保护的项目,同时考虑各地良种资源优势和开发保护等相关条件。

  3.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在原有种业生产基础上按照拟实施的项目类别及填平补齐的原则选择上述建设内容。省专项投资根据不同的建设内容予以补助,省补助投资原则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指南之三
  山区海岛发展特色畜牧业项目立项指南

  一、立项条件

  1.有较强的代表性,能较好发挥示范作用,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按照地方有积极性、农民有意愿、发展有基础的原则,选择一批饲草、山林、园地等资源丰富的乡镇,扶持建设一批草食畜禽和特种畜禽示范乡镇。

  3.以种畜禽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为龙头,山区专业乡镇(村)或海岛为饲养基地,实行产业化经营,具备相应的技术、营销或加工能力。

  4.首次申报项目点每个乡镇扶持农户60个左右(海岛县20户左右),其中有6-8个科技示范户。申报续建的项目点农户数、科技示范户及饲养规模要在原基础上适当增加,年总存栏按10%递增,畜禽种群品质明显提高、栏舍建造更趋完善,并且组织建立相应的畜禽专业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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