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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等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二)投资要求

  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坚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工商业主和农民投入为主。每个新建项目年度省补助资金原则上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完善提升项目30万元以内),省补资金主要用于种植业核心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品牌农产品开发、畜牧示范小区的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其它各类资金来源必须逐一明确。各地要加大对核心基地、小区建设的投入,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争取在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建成高效生态农业园区。

  指南之二
  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立项指南

  为加快我省新型种业体系建设,促进我省良种培育创新、生产开发能力,提升特色优势农产品良种化水平,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和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根据《浙江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和《浙江省新型种业体系建设规划》,2007年继续组织实施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

  一、申报原则

  1.符合全省种子种苗、畜禽良种产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方向,优先考虑已纳入国家或省各类良种项目建设计划或准备启动建设的项目。

  2.突出对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重大影响的区域性、骨干性良种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3.向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重点区域倾斜,项目建设能带动本地区种子种苗、畜禽良种产业的发展,对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新型种业体系建设具有推动作用。

  4.选择技术力量较强、配套条件较好、具备一定基础(具有项目使用的自有土地以及明显的品种优势)的项目进行完善和改扩建。

  二、立项条件

  1.各县(市、区)有关种子种苗项目区域内的种业生产企(事)业或农业实体、种业科研院所,并具备项目建设相应的经济能力。同时,项目承担单位须有种子种苗经营资格或技术依托单位,能提供相应的技术规程。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扩繁基础条件、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相应的项目建成后新增流动资金的配套能力。

  3.农作物种子种苗工程承担单位须自有试验及种子生产基地;畜禽良种工程承担单位须自有相应的生产用地和设施。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形成相应的良种生产能力。

  三、建设目标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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