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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等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2.责任农技推广制度试点。省补资金主要用于农技推广机构相应的基础设施完善,推广手段建设和能力提升,机制制度的研究等补助。省补标准原则上为10-20万元/个。申报范围限于建德市、秀洲区、长兴县、绍兴县、仙居县、东阳市、泰顺县、衢江区、莲都区、定海区等10个省责任农技推广试点县(市、区)。

  3.绿色证书、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农技推广能力提升。省补资金主要用于采用系列培训教材编印,培训设施条件改善,师资力量建设,农技推广平台建设,及研究制定基层农技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等补助。以地市为单位组织申报,省补标准原则上每个市地30万元以内。

  指南之六
  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示范

  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主导产业培育壮大,结合农业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建设资源节约、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通过项目示范带动,改进农业增长方式,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优化作物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一)立项条件

  1.区位和产业优势明显,产业特色鲜明,市场适销对路,发展潜力较大,通过示范辐射,有利于优化品质、提高科技含量、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的形成。

  2.产业发展已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和建设规模,基础条件较为完备;核心示范基地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如瓜菜、水果、茶叶、桑茶类在300亩以上,花卉类在100亩以上等,沟、渠、路配套,具有相应的设施条件。

  3.粮食作物新技术示范推广有利于提高粮食生产水平,提高大田种植效益、优化品质,在当地推广示范潜力大,有一定规模。其中:单季晚稻“双百”工程,实施面积要求在10万亩以上;推广水稻轻型栽培技术、水稻强化栽培技术等单项技术面积5000亩以上,总实施面积5万亩以上;稻鸭共育技术、稻菜、稻瓜轮作技术等高产高效种植(养殖)模式示范面积5000亩以上。

  4.当地领导重视,农技推广体系健全,有一定的新技术示范工作基础,技术力量强,自筹资金有保障。

  5.工作认真负责,项目实施有扎实的保障措施,示范推广的主体技术明确,有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或高效生态(养殖)技术模式,要求实用、有效、可操作。

  (二)建设内容和重点

  1.粮食生产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围绕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主攻单产和粮食作物节本增产增效综合技术、单项新技术和高效生态种植技术模式。重点扶持单季晚稻双百工程综合配套技术、“五改技术”等;水稻轻型栽培技术(旱育秧技术、抛秧技术、直播稻技术、水稻免耕直播技术)、水稻强化栽培技术以及冬春季稻田发展鲜食大豆、鲜食玉米和鲜食蚕豌豆等高效特色旱杂粮等单项新技术;稻鸭共育技术、稻菜、稻瓜轮作技术等高产高效种植(养殖)技术模式等。其中,水稻作物建立2个以上百亩中心示范方,旱粮作物建立2个50亩以上的中心示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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