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目县(市、区)村级财务信访得到妥善处理。
二、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
紧紧围绕和谐社会构建、新农村建设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全面实施《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和“强龙兴农示范工程”,重点建设一批会计委托代理程序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公开透明、民主理财到位、财会人员稳定、监督渠道畅通、管理手段现代的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会计电算化和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建设,重点扶持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建设。按照“强龙兴农示范工程”中百个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建设方案组织实施,通过示范点建设,能有效促进所在县(市、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省对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点实行以奖代补,每点补助标准3万元。申报单位于9月底前上报申请验收报告,省考核验收工作于10月底结束。
2.经济欠发达县农村会计电算化建设。按照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标准和规范,实施会计电算化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会计代理中心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和档案设备等。省根据建设进度和规模,每县扶持5-10万元。
3.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在已实施会计电算化、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率先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或县、乡镇两级村级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实现村级财务数据的共享、实时传递、查询和监控。省对每县补助10万元左右,重点用于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对财务监管系统的网络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网关和电脑等硬件设备,相应的网络服务器软件、数据库软件等配置,及网络化财务监管技术应用培训等给予补助。
三、申报范围
1.全面有效贯彻《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
2.已列入2007年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建设计划的县(市、区);
3.农村财务计算监管网络完善或年内计划启动的县(市、区);
4.在兼顾地区平衡的基础上,优先安排欠发达地区。
指南之四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为尽快建立健全我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检测网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关于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要求,继续组织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