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5年其他与民生建设相关的重点项目计划总投入176.0亿元,实施5类11个重点项目。其中,计划中央财政投入67.1亿元,计划省级财政投入51.3亿元,计划市、县财政投入45.4亿元,计划带动社会投资12.2亿元。
第一节 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计划投入5.3亿元,配合中央政策实施新一轮天然林保护工程,完善我省天然林管护性补偿机制。2012年起,将全省478.5万亩天然林管护性补偿标准稳定保持在每年20元/亩,全面保护我省天然林生态资源。
计划投入8.4亿元,提高公益林管护性补偿标准,2012年起将全省867.3万亩重点公益林管护性补偿标准稳定保持在每年20元/亩,全面保护我省公益林生态资源。
计划投入4.0亿元,加大对核心生态区和旅游开发限制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力度,提高生态区当地居民的补偿标准。
第二节 城乡污水垃圾处理
计划投入63.8亿元,在18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重点镇、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新建50座、扩建10座污水处理厂,新建配套管网1,426公里,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75.9万立方/日,使全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确保全省所有河流、水源、海域的水质状况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计划投入13.3亿元,在海口、三亚、琼海和文昌等地新建11个垃圾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2,186吨/日;新建80座垃圾转运站并配备相应的转运车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完善15个市、县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市县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营。
计划投入1.5亿元,对全省500个行政村的农村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改善农村生活卫生环境。
第三节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计划投入7.0亿元,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1,408处集中供水工程、693处分散供水工程,解决140.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第四节 农村沼气建设
计划投入35.5亿元,建设户用沼气20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595处,新建养殖小区和联户中小型沼气工程1,930处,新增沼气服务网站(点)1,000个。到2015年,全省沼气用户达到66.5万户,农村沼气入户率达到56%以上,沼气服务网络实现全省覆盖。
第五节 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投入13.2亿元,建设小型农田水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03万亩,改善灌(排涝)面积282.3万亩。
计划投入20.4亿元,对629座小型病险水库(小I型104座、小II型525座)进行除险加固,保护下游22.4万人,保护耕地面积24.9万亩,保障灌溉面积34.8万亩。
计划投入3.6亿元,对14座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保障灌溉面积4.6万亩。
第九章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实施《民生规划(2011-2015年)》是省委、省政府重大惠民利民工程,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全省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落实《民生规划(2011-2015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分解落实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根据《民生规划(2011-2015年)》,制定本级政府、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逐年推进,确保取得实效。涉及多个部门的民生项目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