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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灾后重建促进生产恢复的通知

  做好农业灾后恢复建设既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谋划,又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搞好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立足当前、搞好结合。要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一手抓灾区重建恢复、一手抓当前春耕生产,一手抓抗灾总结宣传、一手抓救灾长效机制建设,把灾后重建恢复与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宣传落实支农政策、实施农业项目、发展避灾栽培、推进扶贫开发、加强作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周密安排各项工作,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全面实现全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

  2.点面兼顾、统筹安排。坚持全省上下一盘棋,统筹安排灾区与非灾区农业生产。既要抓好灾区重建恢复,尽快恢复生产能力,尽早消除灾害后续影响,又要抓好非灾区农业生产,尽可能扩大生产规模,确保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统筹农业生产物资调配,加强区域协调配合,突出灾区种子种苗、重建农用物资有效供给,着力解决重灾区、边远山区恢复生产的实际问题。

  3.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大政府财力投入,落实好中央和省救灾补助资金,多渠道筹措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资金,帮助灾区农民重树信心、度过难关,又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业灾后重建,尽可能挽回灾区农民损失,促进稳定增收。

  4.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既要注重部门横向配合,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农业科研等部门的协作,争取多方支持;又要注重系统上下联动,发挥农业部门的网络优势,加强指导和服务,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多方参与、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明确农业灾后重建恢复的目标和任务

  坚持生产恢复和市场流通并举,突出重要环节,尽快落实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各项措施,确保全面实现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提出的既定目标。

  (一)尽快恢复灾毁农业设施。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保证当前灾后农业生产的基础上,着眼长远防灾减灾的需要,按照必要、经济、可行的原则,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增强抵御灾害能力。种植业方面,要突出农作物良种繁育场、灾毁农田排灌设施、大棚温室生产设施等领域,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尽快予以修复改造;畜牧业方面,坚持修复、加固和重建相结合,综合考虑承重、通风、保暖、除潮、排污等要素,尽快恢复灾毁种畜禽场、规模畜禽养殖场舍、饲料药剂仓库等设施,改善饲养条件。力争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良种繁育场、简易大棚设施的修复,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损毁农业生产设施的重建,下半年生产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并在防灾能力上有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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