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实施责任农技推广制度进展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
(浙农办〔2008〕37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全面了解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情况,及时掌握进展动态,决定建立实施责任农技推广制度进展情况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市级主要报送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工作、市本级设立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制度、市农技推广中心建设及所属各县实施责任农技制度情况。县(市、区)级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责任农技推广制度进展情况,分县级和乡镇级;二是责任农技人员聘用情况,包括聘用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数量;三是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包括农技推广经费落实、农技人员精力保障、农技服务责任区落实、责任农技人员考核及待遇等。
二、报送方式及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填写《各县(市、区)实施责任农技推广制度进度报表》(见附件1),于每月15日和月底前报各市农业局。各市汇总并填写《各市实施责任农技推广制度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分别于当月16日和月底日(遇节假日顺延)将市及各县报表统一报厅科教处。
联系电话:0571-86757707、86757706、86757708(传真)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各县(市、区)实施责任农技推广制度进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责任科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施
进度
| 县级
| 已经
完成
| 已出台文件正在实施
| 已起草
文件
| 正在
调研
| 还未
实施
| 预期完
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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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
| 乡镇总数
| 已实施完成乡镇数
| 已出台文件正在实施
| 已起草文件
| 正在
调研
| 还未
实施
| 预期完
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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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农技人员聘用情况
| 聘首席专家人数
| 聘农技指导员人数
| 聘乡镇责任农技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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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在相应栏目上打√)
| 农技推广经费
| 1. 设立农技推广专项资金用于责任农技制度实施。
2. 县财政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责任农技制度实施。
3. 经费按原方式无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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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人员精力保障
| 1. 责任农技人员不驻村、不联片、不承担中心工作。
2. 责任农技人员确保三分之二精力从事农技推广。
3. 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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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区落实情况
| 1. 每名乡镇责任农技人员划定若干村为责任区,分片包干承担农技服务的“班主任”职责。
2. 责任农技人员承担专业工作,没有划定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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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农户、基地情况
| 1. 每名责任农技人员必须联系若干科技示范户、基地,有具体名单。
2. 每名责任农技人员要求联若干科技示范户、基地,无具体名单。
3. 未作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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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政策情况
| 1. 对全体责任农技人员增加了津贴、补贴。
2. 只对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增加了津贴、补贴。
3. 按考核结果对责任农技人员发放相应的考核奖励。
4. 无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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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 1. 由业务主管部门、行政主管单位、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
2. 由业务主管部门考核。
3. 由行政主管单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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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待遇
| 1. 责任农技人员与乡镇其它事业人员考核方式不同但享受的政策相同。
2. 责任农技人员与乡镇其它事业人员考核方式不同,享受的政策优于其它事业人员。
3. 责任农技人员与乡镇其它事业人员考核方式不同,享受的政策不及其它事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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