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我省2011—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我省2011-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9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以下简称4%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参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对各地2011-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财办〔2011〕37号)的有关分析评价指标体系,现就加强对我省各市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重要性

  新形势下继续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实现4%目标,是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项紧迫任务。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进一步增加公共财政预算对教育的投入,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努力。根据现行体制和政策规定,教育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主要在地方,地方财政切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是实现4%目标的关键。建立科学、合理、客观的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的分析评价,是强化各地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的重要保障。全省各地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重要性。

  二、科学分析和客观评价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

  4%目标是一个全国性指标。在现行财政体制下,由于各地获得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的水平不同,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不具有可比性,不能客观反映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的实际水平和努力程度,不宜直接作为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的分析评价指标。为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各市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价。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