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在区县卫生部门的领导和预防保健专业机构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为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合理确定责任区域和服务人群,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建立机构内部的绩效考核和督导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对按照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城乡居民收费。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大类42项)
2、上海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略)
附件1
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大类42项)
一、传染病防治
1.传染病疫情监测。对与重点传染病相关的环境因素和病媒进行监测,并采取控制措施。在卫生监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等开展巡查管理。
2.传染病登记、报告和管理。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参与现场疫点消毒等处理,落实对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随访管理。
3.结核病防治。开展结核病防治咨询服务;对结核病病人开展筛查和转诊,对可疑病例进行追踪落实,对病人落实全程督导管理(DOTS)。
4.艾滋病与性病防治。开展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咨询服务;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对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追踪,落实随访和管理。艾滋病高危人群社区干预。
5.寄生虫病防治。开展郊区钉螺查灭工作;对患疟疾、丝虫病、血吸虫病等的病人开展筛查和转诊;对血吸虫病病人进行随访。
二、免疫规划
6.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按照疫苗接种程序和要求,为适龄人群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免疫规划疫苗。
7.针对性预防接种。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根据传染病疫情变化,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或第二类疫苗的保障性、应急性接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