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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自治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自治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新劳社办字[2007]1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266号)、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新劳社传字[2006]35号)要求,现将2007年 “自治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地、州、市和重点联系城市(附件1)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服务周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安排和部署。要根据 2007年“自治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活动计划和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活动的名称、时间安排、活动内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法,并提前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服务周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各地及重点联系城市要认真做好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和就业情况基础统计工作,并按自治区活动方案要求,于2007年8月30日和9月30日前向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报送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数据。

  联系人:哈丽达

  联系电话:0991-8839438

  传真:0991-2834624、8876654

  附件1:自治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方案

  附件2: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联系城市名单

  附件3:自治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四日

  附件1:
自治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

  二、服务对象

  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重点是家庭生活困难、 “零就业家庭”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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