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名单的通知
(浙农园办〔2011〕5号)
各市、县(市、区)现代农业园区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精神,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设区市政府审核、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定,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将第四批39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要根据设施装备优良、技术模式先进、产品优质安全、经营机制创新、管理服务到位、示范效应明显的定位,不断优化建设规划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集聚资源要素、加大资金投入、创新管理模式,全力推进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工作,为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供示范样板,为浙江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名单
1
萧山区
萧山区益农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2
余杭区
余杭区高新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3
建德市
建德市三都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4
淳安县
淳安县东南片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5
北仑区
北仑区甬江南岸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6
余姚市
余姚市临山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7
余姚市
余姚市四明山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8
慈溪市
慈溪市长河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9
慈溪市
慈溪市逍林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0
奉化市
奉化市大雷山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1
奉化市
奉化市滨海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2
鄞州区
鄞州区鄞西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3
鄞州区
鄞州区滨海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4
乐清市
乐清市虹桥片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15
永嘉县
永嘉县楠溪江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