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总指挥部由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支队长担任总指挥,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担任副总指挥,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分队分队长及各战斗组组长担任成员。其职责是:制定处理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根据需要调集各分队到场协同作战,并报请领导小组调集相关联动单位到场协助处置。
现场总指挥部下设5个战斗组:
(一)应急救援作战组
组 长: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参与控制险情、处置事故的各专业应急救援分队现场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等。
职 责:迅速掌握现场险情、灾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和方案,全面贯彻落实现场总指挥部的战略决策,有效控制现场局势和险情,防止事态和险情扩大;正确处置,将灾害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应急救援专家组
组 长: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职 责:对现场险情、灾情和突发事件的性质进行全面分析,确定科学合理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措施,指导作战力量安全、科学的处置,随时针对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研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险情进一步恶化。
(三)应急救援现场警戒组
组 长: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分队分队长
职 责:维护事故区主要道路、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确保参战各单位力量及时、迅速、安全到达现场;按指挥部的命令,在事故区域内设置警戒线,疏散警戒区域内的人员,维护现场正常秩序,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应急救援联勤保障组
组 长: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
成 员:供水、供电、气象、燃气、通讯等各分队现场负责人
职 责:各单位按各自应急救援现场职责展开工作,完成总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
(五)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
组 长: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副政委
职 责:保证现场参战单位和人员的饮食、饮水及各项物资供应;按现场总指挥部的命令,向现场调运作战物资器材等。
四、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一)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建设纳入地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急需的救援装备和日常办公经费由地区财政解决。应急分队以组建单位自筹、本级财政拨款和争取上级专项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依托企业组建的应急分队,根据支队安排参加抢险救援发生的费用,由政府负责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