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见证人员证书有效期满需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由其所在单位向发证单位提出延续申请,延续后的有效期仍为3年,到期不办理延续手续的,自动失效。申请有效期延续应提交下列资料:见证人员证书有效期延续申请表、见证人员证书和印章、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三险”缴纳证明。
七、见证人员应对工程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等环节进行旁站见证,应对工程现场抽样或现场检测进行旁站见证,同时做好见证记录。
八、见证人员对自身见证送检的委托或现场见证抽样、现场检测,应在检测机构的送检委托单或现场抽样记录、现场检测记录上签字并盖见证人员印章。
九、发证单位应将见证人员信息在其门户网上公布,方便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注销见证人员证书者,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O一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决定委托下列人员担任
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工作的见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