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的意见》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1〕4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现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的意见》(川办发〔2011〕4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明确工作原则,抓好项目落实
一要坚持统筹兼顾原则。“5·12”汶川特大地震极重灾区、重灾区县在组织实施《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振兴规划》)的过程中,要加强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
《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努力实现“发展速度高于全省、产业结构优于震前、灾区群众充分就业、贫困人口显著减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的目标,不断提升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要坚持突出重点原则。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就业促进、扶贫帮困等七个方面的重点,科学编制项目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纳民间投资,争取项目尽快落地。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成熟度,推进项目尽快审核批准、开工建设。
二、抓好当前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要确保灾后重建胜利完成。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对在建项目进行再梳理、再排查,深入分析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原因,采取“发点球”的方式,限时解决,合力推进。同时,要加强州与县、州与省的衔接,对因资金问题等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
二是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对今年1-8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狠抓固定资产投资、民生工程建设和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加强要素保障,促进企业开足马力生产。要保持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加快改造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不断扩大消费规模,不断优化消费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