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区内职业院校与以上海为主体的发达地区优质职业院校远程教育平台,充分利用发达地区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我区职业教育与发达地区深度合作,切实解决毕节地区职业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
(六)加强职业教育教研教改工作
1.积极开展职业学校校本教研、校际教研和区内外交流。总结和探索职业教育的一般性规律和特殊性规律,学习借鉴和总结推广好的案例和经验,不断提高各中职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2.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坚持德育为先。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意识、竞争意识、参与意识和吃苦耐劳等良好品质,深入开展诚信、敬业、合作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注重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创业教育和职业生涯教育的整体推进,提高综合职业素质,帮助学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注重因材施教。根据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探索和发展每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扬长避短,采取多种培养方式,给每个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大力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鼓励教师提升课堂教学能力,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优质课评比。
(3)实行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做到知行统一,帮助学生了解社会,融入社会。
3.建立教育质量和人才评价制度。把职业教育质量监测纳入教育督导工作内容。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和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体系,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
(七)积极争取中央统战部、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中华职业教育社的大力扶持和支持
积极借助中央统战部、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中华职业教育社倾力支持毕节试验区发展和联系面广的优势,为探索贫困山区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模式提供各方面的扶持和支持。
三、进度安排
2011年:
在大方县开展试点工作。
1.试行“9+3”免费试点,对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免除学费,由中央、省、地、县(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为学校提供学费补助。
2.对多种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体制进行试点探索。
2012年:
在大方县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启动各县(市、区)试点工作。各县(市、区)试点工作按地区总体方案并参照大方试点进行。
2013年:
各县(市、区)继续推进试点工作。
2014年:
开始试点工作的总结。
2015年:
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配套政策
(一)制定《毕节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超计划招生办学奖励办法》;
(二)制定《毕节地区中等职业教育“9+3”免费试点办法》;
(三)制定《毕节地区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奖励办法》;
(四)制定《组建毕节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实施方案》、《组建毕节试验区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实施方案》;
(五)制定《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
(六)制定《毕节地区职业学校聘用校外兼职专业(“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
(七)制定《毕节地区试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意见》;
(八)制定《毕节地区农村初中渗透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
(九)制定《毕节地区鼓励区内企业吸纳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激励制度》;
(十)制定《毕节地区职业教育达标县(市、区)验收评估方案》。
五、保障条件
(一)组织保障
1.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度,地、县党委、政府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级政府和教育等有关部门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将职业教育作为今后教育工作的重点来抓。
2.明确和落实部门职责。地区和各县(市、区)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规划、卫生、公安、审计、民政、监察、统战、宣传、工、青、妇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
(二)经费保障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和贷款投入力度。
2.地、县(市、区)按规定保证城镇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及时、足额配套中职学生生活补助、免费和相关项目属于地方财政匹配部分;认真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订的职业学校学生人均经费标准,按实际入学学生人数足额拨付;同时根据各县(市、区)财力状况和人口基数设立一定数量的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
3.企事业单位根据《
职业教育法》按比例依法提足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
4.采取贷款、BT和BOT等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
5.“十二五”期间,地区每年安排700万元作为项目试点专项经费。
(三)办学条件保障
1.新建办学规模达到10万人的地区职业教育基地,2015年基本完成一期工程,达到6万人规模。计划投资约23.5亿元。
2.改扩建现有县(市)9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使每所学校达到2400至3000人规模,总计投资13.14亿元。
3.不断增添和更新教学、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办学基础设施基本达到教育部颁布职业学校设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