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毕节地区未来人口变化趋势和现有在校生情况,“十二五”期间,全区小学将调整为2000所左右,初中将增加到500所左右,小学在校生保持在100万人以上,初中在校生增加到45万人左右。按照《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区寄宿制学校至少要满足70%的初中生和30%的小学生的住宿需要,因此,今后五年至少还要解决20万名初中生和30万名小学生的食宿问题。按照省规定的生均宿舍面积和生均食堂面积测算,至少需要新建初中学生宿舍60万平方米、小学生宿舍90万平方米、初中学生食堂20万平方米、小学生食堂30万平方米。
3.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区至少需补充小学教职工3500人、初中教职工7300人;至少需配备寄宿制学校各类管理人员9000人,其中初中宿舍管理人员1000人、安保人员1000人、心理咨询员500人、医务人员500人;小学宿舍管理人员2000人、安保人员2000人、心理咨询员1000人、医务人员1000人。
二、改革试点任务和目标
(一)改革试点任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规定毕节地区承担的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是:“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我区将结合实际,重点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改革实践。
1.探索推进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模式
(1)以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切入点,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苦、吃饭难”问题;
(2)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搭建覆盖全区学校的教育综合信息平台,为农村学校师生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创造条件;
(3)以加快农村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4)以构建城乡学校“捆绑”发展和支教为手段,引领和扶持农村义务教育提速发展;
(5)以加快城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培育和优质资源合理配置为契机,切实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和“择校”问题;
(6)以鼓励社会力量适度参与举办义务教育为辅助,构建多元化的教育投入和办学体制,解决城镇化迅速发展而导致的孩子“读书难”问题。
2.建立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得起”的投入机制;
(2)建立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管得好”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机制;
(3)建立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用得活”的办学机制。
(二)改革试点目标
1.总体目标
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为主要抓手,以加快发展教育信息化为切入点,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工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力争到2017年底,90%以上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所有学校教职工与学生的比达到贵州省教职工编制标准,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学校之间教育质量差距进一步缩小,弱势群体义务教育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义务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到2020年,达到基本均衡。
2.阶段目标
从2011年起,以黔西县作为毕节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的先行试点县,总结经验,探索路径。2012年在全区全面铺开。
(1)大力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到2011年底实现农村中小学(除教学点外)“校校有食堂”。
(2)强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宿舍建设。到2015年农村小学在校生寄宿率达30%、初中在校生寄宿率达70%。
(3)加快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到2015年完成1.6万套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任务,实现农村教师“安居乐教”。
(4)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到2015年教师数量基本达到贵州省教职工编制标准,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升。
(5)大力提高义务学校办学水平。到2012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82%,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3%。到201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84%,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5%。到2017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形成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农村义务教育环境。
三、改革措施
(一)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
1.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
(1)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相对集中和贫困山区农村孩子“上学难、上学苦、吃饭难”问题;
(2)积极推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捆绑发展”或“协作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3)适度推进城区优质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探索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办学+托管”的管理模式;
(4)引入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在城区建设和举办以农村学生为对象的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让农村贫困学生享受城市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2.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革
(1)按照国家编制标准配齐配足中小学教职工,优先解决农村薄弱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学科不配套的问题,配齐配全寄宿制学校宿管人员、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和心理咨询员等。
(2)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全员培养培训机制。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十二五”期间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进行新一轮全员培训,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