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三个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署通〔2011〕32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毕节地区“探索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途径”实施方案》、《毕节地区“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实施方案》、《毕节地区“加快经济欠发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地委、行署研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毕节地区“探索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途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完成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区情与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毕节地区是1988年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的胡锦涛同志倡导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是2010年教育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协议共建的贫困山区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是贵州省唯一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的地区。
2010年末,全区常住人口约654万人,生产总值600.85亿元,财政总收入127.57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7.96亿元、一般预算收入62.1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54元。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省仍然靠后。
(一)发展现状
全区现有幼儿园197所,有2013个学前班,在园(班)幼儿127673人,其中在园幼儿34811人,占27.3%,在班幼儿92862人,占72.7%。现有公办幼儿园32所,在园幼儿13553人;民办幼儿园78所,在园幼儿21258人;城区幼儿园64所,在园幼儿23030人;农村幼儿园46所,在园幼儿11781人。现有幼儿教职工1533人,其中专任教师918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5.75%,教职工与幼儿的比1:23。幼儿园占地面积164301平方米,生均4.7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8536平方米,生均2.83平方米。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班)率36.19%。
(二)存在问题
由于毕节是西部欠开发、欠发达地区,教育欠账大,学前教育已成为教育发展的“短板”,严重制约着义务教育质量的提升。
一是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低。2010年,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班)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8.81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41个百分点。
二是幼儿园办学条件普遍较差。2010年,全区幼儿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面积分别比贵州省规定的标准(生均占地面积1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1平方米)低13.28平方米和8.17平方米,幼儿园活动室、睡眠室、保健室、图书及图书室和教玩具等生均占有量偏低。
三是幼儿师资队伍亟待加强。幼儿教职工缺编严重,专任教师和园长的专业化水平低,小学附设学前班90%以上教师是聘用的,学历不达标,专业不对口,保教质量得不到保证。
四是县域内学前教育发展极不平衡,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紧缺。
(三)基本需求
2015年,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班)率规划目标为60%,预计在园(班)幼儿人数将达24.5万人,其中在园幼儿14.5万人。因此,“十二五”期间,全区至少需新建城区幼儿园40所,规模为12班360人;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250所、村级幼儿园250所,规模为6班180人。至少需补充幼儿园教职工18000人,其中农村12000人、城区6000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是毕节试验区“十二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改革试点任务和目标
(一)改革试点任务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精神,毕节地区承担的教育体制试点任务是:“探索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途径”。我区将结合实际,重点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实践。
1.建立县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投入为辅的农村学前教育多元化投入体制。
2.构建以城区幼儿园为引领、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级幼儿园(办园点)为辅助的办园格局。
3.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县、乡、村、校(园)四级学前教育分层管理服务体系。
4.创新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机制,逐步满足学前教育师资需求。
5.探索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和村寨学前教育双语教学模式,适应少数民族学前教育教学需要。
(二)改革试点目标
1.总体目标
用3至5年时间实现“两个赶超”。即:到2013年,全区幼儿入园(班)率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全区办园水平赶超全省平均水平。
2.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11至2013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250所,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3所。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班)率达53%。
第二阶段(2014至2015年):新建、改扩建城区幼儿园40所、村级幼儿园250所,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所。配齐配足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城区公办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一类办园标准。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班)率达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