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毕节市、大方县、金沙县人民政府,地区畜牧水产局。完成时限:2011年底前,由地区畜牧水产局划定期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区域,2013年底完成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区域的项目搬迁或者关闭。
(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根据流域内农业生产需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广使用安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农药以及易降解地膜,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责任单位:毕节市、大方县、金沙县人民政府,地区农委。完成时限:2011年底前,由地区农委完成制定推广计划,2015年流域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六)加快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制定赤水河流域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流域产业发展。重点发展节水、节能、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项目,积极采取措施发展低水耗、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鼓励依托赤水河流域特有的资源,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发展地方特色优势种植业、林业和旅游业。积极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农业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建设相应的基地,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按照国家规定和流域保护的需要,限期淘汰本行政区域内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产能。禁止采用被国家列入限制类、淘汰类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在赤水河流域内推广节水、节能型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开展废弃物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毕节市、大方县、金沙县人民政府,地区发展改革委、农委、工业能源委。完成时限:2011年底前,由地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完成制定赤水河流域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2011年底前,由地区工业能源委完成赤水河流域淘汰落后产能计划,2013年底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2011年底前,由地区农委制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到2015年农业人口平均下降到85%左右,农业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逐步缓解;到2020年农业人口平均下降到70%左右,农业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大幅度减轻。
(七)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流域资源。制定赤水河流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废物数量,污染物不得直接向外排放。按水功能区划的要求开发利用赤水河流域水资源,依法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划定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禁止在禁渔期、禁渔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扎巢捕杀亲体和其他危害渔业资源的活动。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捕捞、销售野生珍稀特有鱼类。加强对流域内森林资源、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自然地貌、地质遗迹的管理和保护。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开发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产品,加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旅游推介力度,促进旅游业发展。赤水河流域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投资开发赤水河流域旅游业;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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