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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146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 “五个严禁”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落实五个严禁的重要意义

  截止目前,我区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1起、死亡44人。其中,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22人,均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再加上当前煤炭产销两旺,煤矿企业容易产生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五个严禁”是省政府正确分析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提出的针对性措施。贯彻落实“五个严禁”,严厉开展打非治违,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有效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是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有效手段。我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五个严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个严禁”上来,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

  二、落实五个严禁的工作措施

  (一)严禁非法违法建设和生产

  各县、市(区)要着力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一是对生产矿井要坚决打击严打多头多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二是要严厉打击建设矿井边建设边生产行为;三是要严厉打击联合试运转矿井超范围试运转;四是要严厉打击关停矿井未经批准擅自复建行为;五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煤采矿行为。

  (二)严禁违规审批联合试运转

  一是未经贵州省煤矿证照联席会议批准,不得审批联合试运转矿井;二是对未经省联席会议审定的联合试运转煤矿,一律立即停止试运转;三是在联合试运转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关闭。

  (三)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一是建立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和“四个规定”; 三是严格落实100%逢掘必探、100%远距离放炮、100%石门揭煤现场盯守、100%先抽后采掘、100%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五个100%”的规定;四是督促煤矿加强顶板管理,过地质破碎带时,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采取安全有效的支护方式;五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未落实“十条禁令”和“四个规定”、未严格执行“五个100%”规定的煤矿,一律实行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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