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评、等级评定、执法质量考评等内容,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公安派出所按照法定职责及授权管理范围、权限,依法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区和辖区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每年对公安派出所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消防民警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培训,每个季度深入10个以上公安派出所检查指导工作。2012年后,全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4、健全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各级人民政府针对本地火灾规律特点,部署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城乡结合部以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等为重点的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公安消防机构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健全火灾隐患督办整改、有奖举报、公布通报等制度,开辟人大、政协对火灾隐患整改的监督渠道,建立火灾隐患网络数据库,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促进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机制,成立重大火灾隐患专家论证组织机构,提高重大火灾隐患认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5、健全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立政府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体系,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消防联席会议内容,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八进”活动,2011年100%的社区、农村、企业、学校达到考核标准;继续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教育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学和培训内容,纳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加强对消防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深入开展消防志愿者“走万家、送安全”活动,推进消防法律法规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普及;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村、社区文化站(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强化消防宣传,努力构筑“舆论引导、教育渗透、媒体传播、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工作格局。建立政府消防培训体系,将消防法规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人力资源培训计划, 组织公务员参加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督促社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农业、住建、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民工培训内容;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要结合教育教学改革,设置消防专业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社会单位要加强职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加强对重点行业、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率达到100%。依托地区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建成地区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各县(市)逐步配置具有模拟报警、模拟逃生、模拟灭火、消防知识问答系统、火灾案例视频系统等功能的消防宣传教育车。落实消防站、消防教育馆、消防教育基地开放制度,拓宽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学生消防安全受教育率达到100%,公民接受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率每年增加5%以上。2013年,各地建成一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一个“消防安全教育示范社区”,城市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6、健全完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
(1)加强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号),加强县(市、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1年,黔西县完成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成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信息交换汇总、调度指挥、辅助决策等“三大功能”;建立森林、矿山、交通、电力、危化物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部门、重点企业技术人才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规范的值班执勤、教育训练、灾情处置等程序;按标准配置应急救援装备器材。2013年以前,毕节、大方、金沙、织金、纳雍、威宁、赫章等县(市)按标准完成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4年,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按标准完成应急救援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