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温政发〔201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09〕78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发展纲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实基础
一、“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残联的扎实工作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全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残疾人事业基础明显加强。残联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全市三级残联完成换届工作,11个县(市、区)残联机构单列。市残联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2名,全市县级残联配备残疾人干部职工12名。全市51%乡镇(街道)配备了专职委员,村(社区)专职委员配备率达到69%。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被中国残联认定为第一批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县(区)。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进一步改善,瑞安市、乐清市、平阳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省级标准。全市基本完成特殊教育布局。建立各类康复基地40处,社区康复点779个。市、县两级残联分别建立网站和网页,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的软件安装和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09〕78号),各县(市、区)相继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权益。深入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爱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残疾人服务保障环境、社会舆论环境不断优化。财政投入大幅度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约4.6亿元,年均增长36%。
(三)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五年共扶持5万余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2858户困难残疾人新建或修缮了住房,3.85万名残疾人不同程度得到康复服务,13319名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5253名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安)养,8152名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得到助学救助,17810名残疾人得到免费技能培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6.5%。
(四)残疾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广大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积极参与经济、社会、文体活动,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普遍增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不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4.9%。全市13名优秀残疾人当选为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建言献策。一批技术能手、自强模范和创业之星脱颖而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表彰。一批竞技体育选手在国内外各类大型比赛中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