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制订地方标准。围绕WTO/TBT中规定的5大合理目标原则(即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类安全或健康、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环境保护)和我国《
标准化法》的规定,重点加强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商业、饮食业等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十五”期间,计划制(修)订地方标准80项(其中,省级地方标准10项、市级地方标准70项)。此项工作由市有关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企业提出并起草,市质监局统一协调,组织落实。
(二)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及时通报WTO成员有关的技术法规、标准;调研我市主导产品如电子信息、化工、机械、纺织服装、玩具、化妆品、食品等的主要贸易国,有针对性地逐步建立起TBT预警机制。要加强与省WTO/TBT信息中心和深圳WTO/TBT信息中心的联系,密切跟踪贸易国的技术法规,适应国外技术措施变化的要求,研究国外、TBT与我市现行有关措施的差距,采取相应对策,提出技术性的措施,促进出口,合理保护我市相关产业和产品。此项工作建议由市政府召集,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我市重点产品、大宗出口产品,特色农产品的主要贸易国或先进国家的技术壁垒。市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要尽快发挥汕头WTO信息中心作用,市质监局要加快筹备设立WTO/TBT信息中心,加快我市标准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我市标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标准库的信息资源的作用,完善建立我市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及技术法规等标准信息库,为社会、企业提供准确、可靠、科学、快捷的信息服务。
(三)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步伐。鼓励企业大力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将采标与企业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鉴定、产品质量认证等技术工作结合起来。鼓励企业不仅要执行已采用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还应主动积极将国际标准转化为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经贸活动的依据,提高我市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十五”期间,计划全市企业采标生产400项、企业的100项产品获采标认可和标志。涉及此项工作的市质监局、计划局、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外经贸局和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贯彻执行省质监局等7个部门《转发国家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为采标企业提供优惠措施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