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规划指导,合理开发建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村镇。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宣传推广力度,扶持发展一批农家乐特色经营点(户)。
(4)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支持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异地发展物业经济,探索财政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与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有效模式。
2.培训就业帮扶行动。
(1)提升创业就业能力。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后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积极做好欠发达地区农民大学生招收推荐报考工作。
(2)创新创业就业方式。支持返乡农民工、各类经纪人、农民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青年农民等在农村创业。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村”活动,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农村低保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
(3)改善创业就业环境。从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技术供给、业务辅导等方面支持农民创业。鼓励和支持低收入农民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3.下山搬迁帮扶行动。
(1)扩大异地搬迁规模。以整村整户搬迁为重点,扎实推进高山远山地区下山搬迁、地质灾害隐患区避险搬迁。
(2)完善搬迁政策。采取兴建廉租住房、差别补助等办法,促进困难农户同步搬迁和村庄整体搬迁。设立下山移民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用于下山移民小区建设。积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凡涉及下山移民建设的有关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3)推进宅基地复垦。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先拆后建的原则,加快历年整体搬迁村落的宅基地整理复垦,争取当年整体搬迁村落当年开展宅基地复垦。完善宅基地复垦收益的分配机制,加大对异地搬迁的补助力度。
(4)探索后续管理改革。保障异地搬迁农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和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鼓励将承包土地、山林等资源流转。开展异地搬迁农户户口迁移试点,确保户口迁移农户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
4.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推进农村道路建设。有序推进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加快实施中心村通村公路的技术等级改造提升,加大农村生产机耕路建设扶持力度。推进农村客运班线改造,优化城乡客运网络衔接,提高农村地区客运班车通达率。
(2)推进村庄整治和中心村建设。按照“培育中心村、整治一般村、提升特色村、萎缩撤并村”的要求,分类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扎实推进中心村建设,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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