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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金华市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金华市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
2011年度实施计划

  为深入推进我市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1年度实施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主要目标。全市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55%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低保;完成下山搬迁4988人以上;从事来料加工人数达到15万人以上,实现来料加工费收入10亿元以上;落实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资金3000万元以上,其中市级结对帮扶资金360万元以上;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有效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
  (二)“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主要目标。健全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2011年全市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80%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对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登记一名、援助一名”。实施社会保障扩面行动,对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城镇居民开展门诊救助,对困难群众实行二次救助制度。
  二、主要举措
  (一)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1.产业开发帮扶行动。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快推进特色种养业基地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能够有效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农业基地、园区。加强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引导低收入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扶贫、合作创业。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继续对低收入农户开展绿色证书培训。
  (2)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开展来料加工对接洽谈、技术比武等活动,加大来料加工发展推进力度,推动来料加工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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