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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整治计划
  (一)开展宣传教育(6月15日-7月15日)
  市各相关单位、各区镇采取发放《致农机驾驶员的一封信》、传单、悬挂横幅、广播等有效手段,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拖拉机违法违规生产的危害性,尤其是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性,营造浓郁的专项整治氛围。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组织指导镇职能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农机局负责对从事违法改装加胎农机修理厂及购机补贴农机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农业执法人员负责下乡巡回服务、集中年检、田查路检、“平安农机”创建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市农机学校利用新机手培训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二)源头治理阶段(7月15日-7月15日)
  市农机监理所、各镇农机管理部门要摸底调查辖区拖拉机实际拥有量,了解辖区农机违法违规生产的规律特点,了解改装加胎和未参加年检拖拉机的数量和原因。市农机局负责查处违法改装拖拉机修理厂,检查购机补贴拖拉机留有改装加胎隐患的制造厂、经销商,并签订责任状,进行有效的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制造商和经销商,停止购机补贴资格。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排查跨行政区域违规办理牌证行为。
  (三)集中整治(7月15日-10月15日)
  市交警、市农业局及市农机监理所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做好路面监控检查,从严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机局以及各区镇政府职能部门配合。交叉执法邀请省农机主管部门牵头,毗邻市县交警、农机监理人员参加,实行统一行动,交叉检查。对违法载人的拖拉驾驶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对改装加胎、逾期未参加年检的行为,依法处罚。
  (四)总结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农业厅和公安厅的要求,按月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告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省有关部门,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省有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抓落实。各区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这项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拖拉机在公路上行驶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工作,重点由市交警支队负责,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配合,执法检查要根据摸底了解的农机违法违规情况,有重点、有计划、有目标地严厉打击。各区镇政府农业(农机)部门要认真做好属地的组织工作和督促整改工作,并配合市交警、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开展农机执法工作。
  (二)加强治理,突出重点。要抓住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行为;要突出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拖拉机违法改装加胎行为、无牌无证机车及无证驾驶行为和跨行政区域违规办理牌证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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