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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八)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规划,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贯彻落实卫生政策。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监管。组织对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二)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三)组织拟订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及成果转化和推广的申报、管理与验收。参与拟订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拟订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动员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议案提案、政务公开、督查、信息、保密、档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人民武装以及其他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卫生人才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技术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卫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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